6.7 卫生指标
按GB/T 16325 规定执行。
7、检验规则
7.1 组批
同一等级、同样包装、同一贮存条件下(或标注同一生产日期的小包装产品)存放的葡萄干为一批次。
7.2 抽样量
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kg的样品为检样。
7.3 取样方法
在每批次葡萄干的不同部位按规定数量随机取大样,将已取的大样倾置于洁净的铺垫物上,充分混合均匀后,用四分法平分,1份为检样,另1份为备检样。
7.4 检验分类
7.4.1 出厂检验
产品包装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进行质量等级检验,按等级要求分别包装并将合格证附于包装箱内。
7.4.2 型式检验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,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全部技术要求:
a) 每年加工初期;
b)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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